一、強奸未遂判多少年
強奸未遂一般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在此基礎(chǔ)上從輕或減輕處罰。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fā)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fā)生性關(guān)系的行為。
二、強奸未遂判多少年的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三、什么是強奸未遂
1.犯罪未遂是指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犯罪未遂包括兩種類型:
(1)實行終了的未遂和未實行終了的未遂。
實行終了的未遂是指行為人已經(jīng)將犯罪的實行行為實施完畢,但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沒有得逞。未實行終了的未遂,是指行為人在實施行為的過程中,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客觀因素的介入,導(dǎo)致行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為實行終了,以致犯罪沒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能犯未遂是指根據(jù)犯罪時的主客觀情況,犯罪行為本來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沒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為人主觀認識上的原因或行為手段或行為對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備得逞的客觀可能性。
對未遂犯的刑事責任,刑法規(guī)定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犯罪未遂的特征
(1)行為人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是指行為人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guī)定的作為某種具體犯罪構(gòu)成要件的行為;
(2)犯罪沒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內(nèi)容沒有完全實現(xiàn),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gòu)成要件。對于結(jié)果犯,行為人僅僅實現(xiàn)了其實施犯罪的故意,沒有實現(xiàn)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結(jié)果的故意。對于實行犯,其實施犯罪行為的故意也沒有完全實現(xiàn),即行為人欲實施完畢的行為沒有實施完畢。不論行為和結(jié)果,都是刑法規(guī)定的作為犯罪客觀方面要件的必要組成部分;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為人沒有預(yù)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觀原因。
因為強奸未遂始終沒有達到強奸既遂的危害程度,所以法律也是給予了相對強奸既遂比較輕的處罰。但這并不是說強奸未遂就不用處罰,畢竟強奸未遂也是觸犯了《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