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案件是一種刑事犯罪,對于故意傷害案件來說,所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比較嚴重的。因為故意傷害這種行為比較輕微的話,會構成輕傷,如果比較嚴重的話,會構成重傷或者死亡。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guī)砉室鈧π淌掳讣彸绦虻脑敿氈R,希望幫助到大家。
一、故意傷害刑事案件庭審程序
庭審準備階段
1、查明當事人身份: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yè);戶口所在地;家庭住址;是否受到過刑事處分或行政處罰;何時被羈押;何時被取保候審;何時收到檢察院起訴書副本;法庭核對被告人年齡、身份、有無前科劣跡等情況有誤,可能影響案件審理結果的,律師應認真記錄,在法庭調查時予以澄清。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公訴人,辯護人)的名單;告知并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3、告知當事人和辯護人享有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92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勘驗。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法庭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提出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5條、第193條的規(guī)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權利外,還有自行辯護的權利和最后陳述的權利。
法庭調查階段
1、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審判人員詢問被告人宣讀內容是否與收到的一致;
2、(審判人員令其他被告人退庭候審)審判人員詢問被告人甲:“起訴書中指控事實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愿認罪?”被告人對起訴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
3、公訴人對被告人甲進行訊問;在法庭調查過程中,律師應該認真聽取對被告人的訊問、發(fā)問,做好發(fā)問準備。公訴人向被告人提出威逼性、誘導性或與本案無關問題的,辯護律師有權提出反對意見。法庭駁回反對意見的,應尊重法庭決定。
4、辯護人對被告人甲發(fā)問;
5、被告人甲退庭候審,傳被告人乙到庭進行同樣程序,逐個進行完畢后傳所有被告人到庭。
舉證、質證階段
1、公訴人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向法庭提供證據;
2、被告人談質證意見;
3、辯護人談質證意見;
4、公訴人就量刑方面向法庭提供證據;
5、被告人談質證意見;
6、辯護人談質證意見;
7、審判人員詢問被告人、辯護人是否有證據提供?
8、審判人員詢問被告人、辯護人是否申請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
法庭辯論
1、公訴人發(fā)表公訴意見;辯護律師應認真聽取控訴方發(fā)表的控訴意見,記錄要點,并做好辯論準備。
2、被告人自行辯護;
3、辯護人發(fā)表辯護意見;
4、二輪辯論;
被告人最后陳述
1、被告人陳述;
2、法庭教育;
3、休庭。
二、法律規(guī)定的三種緩刑考驗期
(一)、被判拘役的緩刑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兩個月。
(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三)、被判死刑的緩刑考驗期:兩年。
緩刑是一種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放在社會上改造的刑罰制度。一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犯罪情節(jié)較輕;三是有悔罪表現(xiàn);四是沒有再犯罪的危險;五是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六是犯罪人不屬于累犯;七是犯罪人不屬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八是犯罪人犯罪時不滿18周歲、正在懷孕或者已滿75周歲,即18周歲以下、75周歲以上或者正在懷孕。
三、緩刑的條件
刑法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jié)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xiàn);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故意傷害刑事案件庭審程序的相關知識,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是不被法律所允許的,如果存在故意傷害行為,是需要進行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