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中止合同需要承擔的責任是什么
提前中止合同需要承擔的責任主要包括:1、當事人是在依法行使不安抗辯權的,不需要承擔責任;2、如果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jù)就中止履行的,需要向對方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3、違約責任包括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等。提前中止合同需要承擔的責任是什么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jù)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二十八條當事人依據(jù)前條規(guī)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nèi)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