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因管理人有哪些義務
無因管理人有下列義務:1、管理人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以有利于本人的方法為事務管理。管理人應履行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否則就應承擔民事責任。2、管理人應履行適當的通知義務。事務管理開始時,如能通知本人,應通知本人,如無急迫情事,應待本人指示。3、計算義務。無因管理人有哪些義務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條
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的,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損失的,可以請求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
管理事務不符合受益人真實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規(guī)定的權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實意思違反法律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