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注銷的公司債務如何承擔
在我國依照法律規(guī)定,依法注銷登記的公司債務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承擔。公司債務一般由公司以其獨立財產承擔,但公司依法注銷后,法人資格消失,公司債務由清算義務人承擔責任。依法注銷的公司債務如何承擔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二)》第二十條公司解散應當在依法清算完畢后,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經依法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股東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時承諾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