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很多的時候大家會去選擇定做的方式去買東西,但是有時候定做的東西又不是很符合自己的需求,這個時候可能就會有不想要的情況的,很多的人就不知道怎么處理,所以定做的貨不要了犯法嗎?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個相關的知識點。
一、定做的貨不要了犯法嗎
違法,損失由對方承擔,可以起訴對方違約,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xù)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退款后收到貨不歸還犯法嗎
退款后私自留下貨物這屬于不當?shù)美绻麛?shù)額較大,賣家可能追究法律責任。買家申請退款成功交易關閉后,后續(xù)又收到賣家貨物的,建議雙方參考以下處理方式:如果買家需要這件貨物的,建議聯(lián)系賣家協(xié)商付款操作,具體的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果買家已經不再需要此貨物,建議聯(lián)系賣家協(xié)商退貨處理,具體的退貨細節(jié)問題建議雙方協(xié)商確認。
三、送貨不給錢可以報警嗎
可以報警。報警是公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guī)定。
以上就是小編關于定做的貨不要了犯法嗎的相關介紹,定做的貨如果不要了是屬于違法的行為,這個也是有相應的規(guī)定的,對于這些其實也是可以去好好了解清楚相應的處理方式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