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賣方逾期交貨買方是否可以取消合同
賣方逾期交貨違約的,買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在買賣合同中,買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項的義務,而賣方具有按時交貨的義務。如果賣方沒有按時交貨的,即構成違約,買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主張違約損失賠償。
實際中,認定逾期交貨的方法:
1.合同中有約定交貨日期的,以合同約定的為準。
2.合同中沒有約定具體交貨日期的,以合同雙方當事人自愿協(xié)商的,合理準備時間為準。買房在約定好的準備時間后仍然沒有交貨的,視為逾期交貨。
實踐中常常會出現(xiàn),在買方提出解除合同后,賣方并不同意,導致合同雙方當事人不能協(xié)商一致。這個時候,買方應該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法,向法院申請請求解除合同。
二、買賣合同逾期付款違約金是怎樣的
友情提醒,買賣合同逾期付款違約金是當事人約定,違約金的約定不能超過實際損失的30%。根據(jù)《民法典》的第五百八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三、主張合同違約金訴訟時效
主張合同違約金訴訟時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