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進行起訴處理的時候,不管是什么性質的案件都是需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去進行起訴處理的,那么不服管轄權異議裁定怎么辦?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不服管轄權異議裁定怎么辦?
(一)管轄權異議提出的時間: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經(jīng)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guī)定第5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在十五日內做出管轄權異議是否成立的書面裁定。
(三)對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訴?!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二款,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二款,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提管轄權異議上訴需要答辯嗎
看管轄權異議的結果如何,如果成立,那么到其他法院審理時,需要答辯,如果不成立,繼續(xù)審理,那么你也需要答辯。答辯可以叫答辯狀,也可以當庭口頭答辯。
法律規(guī)定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并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guī)定的除外。
三、如何對管轄權異議上訴
對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訴?!睹裨V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二款,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款,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不服管轄權異議裁定怎么辦的相關知識,在去進行管轄權方面異議處理的時候,法院也是需要進行重新確定的并給予回復的,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yè)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