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質保時限如何規(guī)定
建設工程質保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guī)定。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xiàn)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工程質保期從什么時候開始算起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第3款規(guī)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同時,《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8條規(guī)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缺陷責任期和保修期的區(qū)別有哪些
缺陷責任期和保修期的區(qū)別包括:
1.概念不同。缺陷責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缺陷修復義務,且發(fā)包人預留質量保證金的期限,自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
2.期限不同。缺陷責任期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具體由發(fā)承包雙方在管理合同中約定;
3.保修期限不同:質保期即建設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