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警之后對自己有影響嗎
1.報警不會對自己有影響,報警人的姓名、基本情況以及報案時提供情況的相關筆錄將永久保留在案情的卷宗檔案中,但是不會對報警人產(chǎn)生影響。但如果是誣告陷害,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節(jié)嚴重,是構成犯罪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jīng)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jù),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qū)別。公安機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愿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二、報警后如何撤案
報警后撤案應當由公安機關報經(jīng)上級領導審查批準,然后寫出撤銷案件報告。檢察機關在辦理直接受理偵查的刑事案件,對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告人,可以決定撤銷案件。對決定撤銷的案件,應制作撤銷案件決定書。公安機關對決定撤銷的案件,應寫出“撤銷案件通知書”,報送檢察機關。
三、報警后警察不處理怎么辦
公安機關各業(yè)務部門、基層單位和人員必須服從110報警服務臺發(fā)出的處警指令,不得推諉、拖延出警,影響警情的處置。如果報警之后派出所遲遲不處理,你可以向110報警服務臺進行投訴。
警察不處理此時控告人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后的七天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核;被害人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人民檢察院應要求公安機關說明理由。
公安機關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如果有玩忽職守不作為行為的,當事人可向其上級機關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投訴舉報。一般警察不處理都是有比較正當合理的原因,是報警人不理解而已。另外,如果警察不立案,你有權要求他們出具不立案的通知書,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派出所立案后,拖延處理案件的,當事人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行政監(jiān)察機關檢舉、控告。有關機關在收到檢舉、控告后會及時處理,情況屬實的,會給與相關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會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