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可撤銷婚姻情形
處理可撤銷婚姻的情形是:如果當事人向法院申請撤銷的,那么法院會依法撤銷婚姻,當事人之間不具備夫妻關系。如果當事人不申請的,或者超過了申請時限,那么當事人之間屬于合法的婚姻關系。如何處理可撤銷婚姻情形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