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未簽臨時工合同如何處理
企業(yè)未簽臨時工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企業(yè)未簽臨時工合同如何處理的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