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資料編制與組卷要求有哪些?
一、質量要求
1、工程資料真實反映成實際情況,具有永久和長期保存價值的材料必須完整、準確和系統(tǒng)。
2、工程資料應使用原件,因各種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應在復印件上加蓋原件存放單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處,并由經辦人簽字和時間。
3、工程資料應保證字跡清晰,簽字、蓋章手續(xù)齊全,簽字必須使用檔案規(guī)定用筆。計算機形成的工程資料應采用內容打印,手工簽名的方式。
4、施工圖的變更、洽商繪圖應符合設計要求。凡采用施工藍圖改繪竣工圖的,必須使用反差明顯的藍圖,竣工圖圖畫應整潔。
5、工程檔案的填寫和編制應符合檔案縮微管理和計算機輸入的要求。
6、工程檔案的縮微制品,必須國家縮微標準進行制作,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保證質量,以適合長期安全保存。
7、工程資料的照片(含底片)及聲像檔案,應圖像清晰,聲音清楚,文字說明或內容準確。
二、載體形式
1、工程資料可采用以下兩種載體形式:紙質載體和光盤載體。
2、工程檔案可采用以下三種載體形式:紙質載體、縮微品載體和光盤載體。
3、紙質載體和光盤載體的工程資料應在過程中形成、收集和整理,包括工程音像資料。
4、微縮品載體的工程檔案:
1)在紙質載體的工程檔案經城建檔案館和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應持城建檔案館發(fā)給的準可微縮證明書進行微縮,證明書包括案卷目錄、驗收簽章、城建檔案館檔號、膠片代數(shù)、質量要求等,并將證書縮拍在膠片“片頭”上。
2)報送微縮品載體工程竣工檔案的種類和數(shù)量,一般要求報送三套,第一代(母片)卷片一套作長期保存使用;第二代(拷貝片)卷片一套作復制工作用;第三代(拷貝片)卷片一套或者開窗卡片、封套片、平片,作提供日常利用(閱讀或復原)使用。
3)向城建檔案館移交的縮微卷片、開窗卡片、封套片、平片必須按城建檔案館的要求進行標注。
5、光盤載體的電子工程檔案
1)在紙質載體的工程檔案經城建檔案館和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進行電子工程檔案的核查,核查無誤后,進行電子工程檔案的光盤刻制。
2)電子工程檔案的封套、格式必須按城建檔案館的要求進行標注。
三、組卷要求
1、組卷的質量要求
1)組卷前應保證基建文件、監(jiān)理資料和施工資料齊全、完整,并符合規(guī)程要求。
2)編繪的竣工圖應反差明顯、圖畫整潔、線條清晰、字跡清楚,能滿足微縮和計算機掃描的要求。
3)文字材料和圖紙不滿足質量要求的一律返工。
2、組卷的基本原則
1)建設項目應按單位工程組卷。
2)工程資料應按照不同的收集、整理單位及資料類別,按基建文件、監(jiān)理資料、施工資料和竣工圖和聲像材料分別進行組卷。
3)卷內資料排列順序應依據卷內資料構成而定,一般順序為封面、目錄、資料部分、備考表和封底。
4)案卷不宜過厚,立卷篇幅為150~200頁,且其厚度不超過2cm。
5)卷內若存在多類工程資料時,同類資料按自然形成的順序和時間排序,不同資料間的順序按基建文件、監(jiān)理資料、施工資料、竣工圖順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