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無罪辯護詞范文

發(fā)布時間:2024-03-03
很多時候發(fā)生在我們身邊的交通事故并不少見,有些人會有責任感,也有些人會慌亂逃走,那么交通肇事罪無罪辯護詞范文?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肇事罪無罪辯護詞范文
交通肇事罪辯護詞 (無罪)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廣東某某律師事務所余某某律師接受被告人某某親屬的委托,依法擔任其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的辯護人。經全面分析本案的證據,結合本案的客觀事實,辯護人認為公訴人對被告人某某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指控不成立,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對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沒有主觀上的過失。
我 國《刑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本案中被告人在省道上正常行駛,無法預見到受害人會越過省道中間隔離設施橫穿,顯然這起交通事故屬于被告人“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依法應當不構成犯罪。
我國《刑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fā)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即過失犯罪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與“過于自信”的過失。本案中被告人在深夜23時省道上正常駕駛車輛,且省道中間由混凝土隔離設施,被告人認為行人不會越過隔離設施橫穿省道,這屬于對交通規(guī)則的正常理解。
根據“主客觀一致”的刑法歸責原則,若構成交通肇事罪行為人主觀上應當有過失,而本案中的被告人對此次交通事故的發(fā)生主觀上沒有過失,因此被告人楊×的行為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二)被告人沒有降低車速的行為,與本交通肇事沒有刑法上的因果聯系。
我國《道路安全交通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夜間行車或者在容易發(fā)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到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但是被告人在限速70公里的省道上以60公里時速行駛,已經適當降低了行駛速度,顯然不存在過錯。而且,該“應當降低行駛速度”僅僅是一種倡導性規(guī)定,并沒有在《廣東省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規(guī)則(試行)》中予以歸責,交警部門據此認為被告人存在過錯顯然過于牽強。
客觀上講,沒有被害人橫過省道中間隔離設施,,即使被告人沒有降低速度甚至存在超速,就沒有本次交通事故,這說明被害人嚴重違反交通規(guī)則橫過有混凝土隔離設施的省道,才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
(三)交警部門做出的《道理交通事故認定書》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
交警部門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勘查筆錄》(刑事偵查卷宗第23頁)已經查明事故發(fā)生的省道上存在“混凝土隔離”,而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遺漏了該對被告人極為有利的證據,顯然屬于“事實不清”。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規(guī)則(試行)》七十條將“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橫過公路的”列為“行人嚴重過錯行為”,因此只有在被告人也存在“嚴重過錯行為”的情況下才構成“同等責任”。本案中被害人(行人)存在“嚴重過錯行為”,而被告人(肇事司機)僅存在子虛烏有的沒有“降低行駛速度”這種輕微過錯,根據責任劃分均衡原則,顯然被害人應該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
本案中,交警部門不是適用《道路安全法》第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而是錯誤適用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完全罔顧事故發(fā)生路段屬于有道路隔離設施的“禁止通行”路段而不是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限制通行”路段,從而造成事故認定嚴重錯誤。該《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明顯錯誤,且在法庭質證中辯護人不予認可,依法不應當作為定案證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第4條規(guī)定中要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定公安機關所作出的責任認定不妥的,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案件事實作為定案依據”,這也說明人民法院有查明真實案情。
綜上所述,被告人某某主觀上沒有過失;客觀上被告人子虛烏有的沒有“降低行駛速度”行為與本次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此外,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明顯錯誤,且在法庭質證中辯護人不予認可,建議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某某無罪。
辯護人:余某某律師
二o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二、交通肇事罪無罪辯護
(一)律師對事實與證據做全面細致的審查,認為符合條件的,可以決定做無罪辯護。
(二)比如,犯罪嫌疑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辯護人如能論證《交通事故認定書》系辦案民警草率制作形成,事故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存在錯誤,該認定書分析事故的成因、事實、結論均不能作為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并進一步審查起訴、審判的依據。無罪辯護即可能成功。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駕駛證吊銷幾年
如果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那么兩年后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考領駕駛證,但如果是飲酒或醉酒后開車肇事被定交通肇事罪的,那么,5年后才能重新考領駕駛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
(四)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六)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八)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有第一款第五項至第七項行為之一的,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交通肇事罪無罪辯護詞范文的相關內容,根據法律規(guī)定,如果律師想要作出無罪辯護的話,則需要詳細的說明交通肇事的前因后果以及相應的法律依據。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請及時咨詢律師處理,提供專業(yè)律師,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上一個:詐騙罪最多拘留多久能判
下一個: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怎樣變更

喝熟茶上火或拉肚子是怎么回事?
種植珍珠番石榴采用什么樹形好,修剪時需要注意什么?
壓濾機停機后還要做這些后續(xù)工作
電腦ip地址可以隨便設置嗎,ip地址可以自己隨便設置嗎
租云服務器神武
意大利chiaravalli計時盤
PLC控制系統電磁干擾來源分析
全球茶葉市場供大于求
關于合同生效時間、地點效力的約定審查等內容
天竺葵的栽培方法
十八禁 网站在线观看免费视频_2020av天堂网_一 级 黄 色 片免费网站_绝顶高潮合集Vide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