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是否構成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
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的構成要件是: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如何判斷是否構成盜竊國家機關印章罪?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