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城市中,我們無法買得起房子,就需要租房,有可能我們是自己找到房源,我們也有可能是通過中介找到房源,中介收取一定的服務費。那么房屋租賃續(xù)租中介收費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續(xù)租還要交中介費嗎
房屋續(xù)租不用交中介費。中介費只在中介促成租房合同簽訂時支付。
根據(jù)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xù)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yōu)先承租的權利。
第九百六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jù)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
二、房地產抵押權實現(xiàn)的條件是什么
(一)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房地產抵押權實現(xiàn)的條件是:
1.房地產抵押權的存在。房地產抵押權的實現(xiàn)首先應以房地產抵押權的存在為前提。房地產抵押權的存在是指當事人曾就特定的債權設定房地產抵押權,并且,此項房地產抵押權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滅。房地產抵押權若不存在,則不能實現(xiàn)抵押權。
2.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權人才能行使抵押權。清償期為房地產抵押權人得依法向債務人請求債務履行的時期,應以登記的日期為準。清償是指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全部得到清償,若債權僅獲部分清償,抵押權人可行使抵押權而使未受償部分的債權獲得清償。
3.對于債權的未受清償?shù)盅簷嗳藳]有過失。中國立法對于抵押權與主債權的關系,嚴格遵循抵押權的附從性,故在債權的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瑕疵必然會影響抵押權的效力。若債權的不能履行,系房地產抵押權人的原因所致,則抵押權人不能以債權已經(jīng)到期為由,實行房地產抵押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三、租賃房屋續(xù)租合同怎么寫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續(xù)租房屋的,如果租賃的相關內容不變的,可以延用原租賃合同,但要修改租賃的期限,如果內容發(fā)生變更的,可以參考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guī)定寫。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shù)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yè)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房屋續(xù)租不用交中介費。中介費只在中介促成租房合同簽訂時支付,當中介要求收取續(xù)簽的手續(xù)費時,我們是可以不交付的。以上是小編對房屋租賃續(xù)租中介收費嗎的介紹,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訴,可以咨詢律師,他們會給您專業(yè)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