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糾紛法院多久立案成功
民事糾紛法院一般是受理案件后七日立案超過。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nèi)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nèi)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二、民事糾紛開庭后判決書多久下來
民事糾紛開庭后判決書下來的時間取決于適用的審理程序以及案件的復雜程度,并且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民事訴訟開庭后出判決書的時間,只是對案件的審理過程規(guī)定了明確的時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淼陌讣瑧斣诹钢掌鹆鶄€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淼拿袷掳讣?,期限為三個月;適用特別程序?qū)徖淼拿袷掳讣?,期限為三十日?br>三、民事糾紛訴訟時效多久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睹穹ǖ洹返谝话侔耸藯l的規(guī)定,具體來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友情提醒,訴訟時效過后,當事人未主張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進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