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履行違約責任有哪些
依據(jù)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合同不履行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補救措施、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定金罰則等方式。具體適用哪種為責任承擔方式需要看合同的約定,和雙方當事人的協(xié)商結果,如果協(xié)商無法解決的,可以訴訟處理。合同不履行違約責任有哪些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