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漿材料性能應符合哪些規(guī)定?
1 水泥宜使用普通硅酸鹽水泥,必要時可采用抗硫酸鹽水泥,其強度不應低于42.5mpa;
2 砂的含泥量按重量計不得大于3%,砂中云母、有機物、硫化物和硫酸鹽等有害物質的含量按重量計不得大于1%;
3 水中不應含有影響水泥正常凝結和硬化的有害物質,不得使用污水;
4 外加劑的品種和摻量應由試驗確定;
5 漿體配制的灰砂比宜為0.8~1.5,水灰比宜為0.38~0.5;
6 漿體材料28d的無側限抗壓強度,用于全粘結型錨桿時不應低于25mpa,用于錨索時不應低于30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