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效的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無效的合同的形式有:
1.一方或多方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的合同;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所訂立的合同;
4.違背公序良俗所訂立的合同;
5.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所訂立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guī)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無效的合同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嗎
對于無效的合同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guī)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確認合同無效的期間是多少
確認合同無效的期間在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隨時向法院起訴確認合同無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