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國家罪和叛逃罪有什么區(qū)別
背叛國家罪和叛逃罪的區(qū)別:1、主體不同,叛逃罪的犯罪主體只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2、刑事處罰不同,背叛國家罪的最高刑是無期徒刑,叛逃罪的最高刑是十年有期徒刑。背叛國家罪和叛逃罪有什么區(qū)別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二條
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九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