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后分手子女該由誰來進行撫養(yǎng)
同居后分手的,其子女該由其父母雙方協(xié)商進行撫養(yǎng)。如果協(xié)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訴,讓法院判決。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同居后分手子女該由誰來進行撫養(yǎng)的法律依據(jù)
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