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傷鑒定標準
認定為交通事故工傷的具體標準: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地點屬于上下班合理路線的路途中(申請認定時要向工傷認定部門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證據(jù));必須屬于交通事故;對于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當事人不負全責以及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工傷鑒定標準的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guān)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yè)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