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合同一份有效嗎
公司只簽了一份勞動合同,只要勞動合同符合法律規(guī)定,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訂立了就有效,勞動者有權利要求單位提供一份給勞動者,如果公司拒不提供,勞動者可以反饋的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提供一份勞動合同給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有什么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內容】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三、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是指當事人雖然簽訂,但是國家不承認其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
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產生法律效力,但無效勞動合同自訂立時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不發(fā)生履行效力。
《勞動法》第十八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勞動合同;
2.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