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證駕駛摩托車超期未處理怎么辦
無證駕駛摩托車不交罰款,且超過十五天期限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不處理違章的同時記分不會消除。
無證駕駛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拘留;駕駛無牌車輛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二、無證駕駛摩托車被扣車輛怎樣取回
無證駕駛摩托車被交警扣車后,按規(guī)定接受處罰,就可以取回車子。
扣車的幾種情況如下:
1.飲酒、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2.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或者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4.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5.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駕駛機動車的。
三、無證駕駛出了事故怎么劃分責任
無證駕駛出了事故劃分責任的標準是:
1.因另一方車主存在明顯過錯,以致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該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2.無證駕駛的車輛,其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存在過錯的,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屬于無證駕駛一方全責的,無證駕駛人承擔責任,非駕駛人車輛的,車輛所有人和駕駛人共同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