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離婚,雙方的責任義務是什么
哺乳期離婚的情況下,雙方對于孩子仍然具有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責任。根據相關規(guī)定,父母與孩子的關系并不因婚姻關系的解除而消失。雙方對于子女具有法定的撫養(yǎng)義務,不直接撫養(yǎng)的,需支付全部或大部分的撫養(yǎng)費。哺乳期離婚,雙方的責任義務是什么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