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設計抗震問題及對策措施有哪些?
地下室如果設計不當,對整體抗震性能會產生較大影響,根據(jù)施工圖審查要點,對于半地下室的埋深要求應大于地下室外地面以上的高度,才能不計其層數(shù),總高度才能從室外地面算起。地下室的墻柱與上部結構的墻柱要協(xié)調統(tǒng)一。地下室頂板室內外板面標高變化處,當標高變化超過梁高范圍時則形成錯層,未采取措施不應作為上部結構的嵌固部位,規(guī)范明確規(guī)定作為上部結構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樓層的頂樓蓋應采用梁板結構,地下室頂板為無梁樓蓋時不應作為上部結構嵌固部位。結構計算應往下算至滿足嵌固端要求的地下室樓層或底板,但剪力墻底部加強區(qū)層數(shù)應從地面往上算,并應包括地下層。
存在的常見問題如:半地下室埋深不夠,房屋層數(shù)包括半地下室層已達8層,層數(shù)和總高度超過要求,違反gb50011-2001第7.1.2條。地下室抗震等級為三級,而上部結構為二級,按gb50011-2001第6.1.3條地下室也應為二級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