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股權屬于股東的財產,可以對股權進行任意處分,有時候,也會出現(xiàn)股東要求退股的情況。那么您知道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嗎?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下面一起來看看吧,相信會對您有所幫助。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必須符合《公司法》所規(guī)定的股東申請退股的三種法定情形。《公司法》條確認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退股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xù)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xù)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xù)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xié)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此可見,股東要行使其退股的權利,必須符合上述三種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種情形都屬于公司存續(xù)期間很難出現(xiàn)的情形。除上述三個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現(xiàn)行法律框架下股東想退股是沒有相關法律依據(jù)的。
二、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債務股東需要還嗎?
根據(jù)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guī)定,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個概念,都是法人實體,都只承擔有限責任。公司破產,以破產財產先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保險和稅金后,剩余財產平均分配給無擔保債權人,公司解散。解散后,公司及公司股東不再對債務承擔責任。
一個自然人單獨設立的有限公司有特殊情況,可能該單獨股東會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三、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撤資嗎?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是不可以撤資的。根據(jù)《公司法》規(guī)定,公司股東是不可以抽回出資額的。 股東擅自撤資的行為是抽逃出資。這樣會導致注冊資本與公司實有的資本不一致,是一種欺詐的行為,可能會對公司債權人的利益造成損害。所以是法律不允許的。但可以通過正常渠道轉出:一為股權轉讓;二為減少注冊資本注銷股份。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退股是要符合法定情形的,股東退股對于一個公司來說是一個大事件,因此是需要通知其他股東。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的法定情形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yè)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