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損害賠償具體適用條件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離婚賠償糾紛法院多久判
1.簡易程序審理的3個月內結案。
2.普通程序審理的6個月內結案。
案情特別復雜的,可向本院院長申請延長6個月,在不能審結的,再向上級法院申請延長6個月,期內必須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三、離婚賠償協(xié)議書怎么寫的
離婚賠償協(xié)議書需要包括以下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住址等個人情況;
2.其次,必須有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不離婚的,離婚賠償協(xié)議無效。
3.離婚賠償?shù)臄?shù)額及支付方式;
4.離婚賠償?shù)臅r間要求;
5.違反協(xié)議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