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xiàn)實生活中,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之后,往往是需要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的,往往會出具認定書,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起訴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nèi)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起訴嗎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diào)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jié)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上訴講的只能是作為證據(jù),而并未說是可訴訟。所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屬于具體的行政行為,當事人不能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規(guī)則
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行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方當事人有下列過錯行為的,承擔全部責任。雙方當事人同時具有下列過錯行為的,承擔同等責任。
(一)當事人駕駛機動車越過施劃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線或隔離設施與道路上的其他車輛或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二)當事人駕駛機動車進入非機動車道或在非機動車通行范圍內(nèi)與非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三)當事人駕駛車輛在人行道內(nèi)與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四)當事人駕駛車輛未避讓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五)當事人駕駛車輛的裝載物在遺灑、飄散過程中,導致交通事故的。
(六)當事人駕駛機動車在禁止倒車的地點、路段倒車造成交通事故的。
(七)當事人駕駛機動車在高速、高等級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當事人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逆行,與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九)當事人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超越同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當事人逃逸,造成現(xiàn)場變動、證據(jù)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毀滅證據(jù)的,承擔全部責任。
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行為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其過錯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當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沒有過錯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三、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不必要,你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認定。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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