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再婚戶口本上顯示:已婚,但在未登記之前的顯示為“離異”。并沒有像人們常說再婚、二婚狀況。其實它就有3種顯示,即未婚、已婚、離異。
一、離婚后再婚戶口本顯示
1、再婚戶口顯示為:已婚離婚后再婚,戶口本上顯示婚姻狀況為已婚。再婚指再次結婚,范圍包含二婚、三婚或更多次。戶口的婚姻狀態(tài)欄只有3種顯示,即未婚、已婚、離異。并沒有人們常說再婚、二婚的狀況。
2、離婚后戶口顯示:離異經(jīng)法院判決或民政局認定協(xié)議離婚后,兩人的戶口本會進行狀態(tài)更新,婚姻狀態(tài)欄為“離異”。并且再次結婚登記時,需要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的離婚協(xié)議書,所以離婚人士的愛情到某種程度時需要向另一方挑明婚史,避免對方產(chǎn)生被欺騙的心理。
二、離婚后再婚需要手續(xù)申請,審查,發(fā)放結婚證是再婚登記手續(xù)。
1、初審(1)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2)詢問相關情況。
2、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3、審查(1)對《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等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2)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并按指紋。
4、登記(1)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
(2)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三、再婚登記需要證件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xiàn)場復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xiàn)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xiàn)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4、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