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班不安排工作如何取證
公司上班不安排工作的,一般可以請求同事作為人證。但是一般來說,根據(jù)證有不證無的原則,應當由用人單位舉證自己已經給勞動者者安排工作,如果無法證明的,則視為沒有安排工作。公司上班不安排工作如何取證的法律依據(jù)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jù)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shù)據(jù);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jù)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