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yè)主編制清單必須清楚的問題有哪些?
一、招標范圍(目的和招標文件一致:比如樁基礎、幕墻、門窗、有時不在招標范圍內)
二、清單工程名稱(有時招標工程的報批計劃和圖紙名稱不一致,統(tǒng)一一下)
三、是否有甲供材料和分包工程(便于算材料購置費和列總承包服務費)
四、對于有些材料材質沒有固定的或不確定的裝飾材料(較多)列暫定材料價格表,以便施工單位計取保管費和檢驗試驗費、管理費等,但要注明待決算時按實際發(fā)生調整(具體怎么調,在合同上寫明白是只換材料單價還是其他的調整方式)
五、預留金的多少(有的工程場地情況特殊、設計深度不同、設計變更等)
六、業(yè)主有什么其他的要求
七、對于業(yè)主說的問題要形成文字材料,讓他蓋章簽字(因為有時他們過后不承認的。比如:有個工程編清單時,現(xiàn)場土方標高無法確定,最后和業(yè)主商量挖土方不計,按現(xiàn)場簽證,但工程定標后,施工單位找他簽證他說我們拉了,好在我在編制總說明中注上清單不含挖土方;還有一個,樁基礎和設變加一起留造價的10%,結果業(yè)主說樁基礎以外留10%做設變。是不是麻煩。我這個事和他溝通的時候特別和他落實的。結果這個是有標底的他告訴施工單位額外加我留的預留金,集體廢標。施工單位也氣人,聽什么業(yè)主的呀,招標文件和我的清單說明說的很明白,樁基礎和設計變更共a萬元,進入預留金。我說的是不是很明白而且我給的刻錄的光盤。)
八、工程達到的質量標準。(市樣板、省世紀杯、國家魯班獎)
九、混凝土采用的方式(是否商品混凝土)
十、土方指定范圍內的運輸是指招標人指定的取土、棄土地點的運距。(若招標文件規(guī)定由投標人確定棄土和取土地點時,此條件不必在清單中描述。)
十一、措施項目清單中要加的冬雨季施工費、定點復測費、安全防護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