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的成立條件是什么?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的成立條件是:1、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2、實施了損壞上述交通設備,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車等交通工具傾覆或毀壞,造成嚴重后果的過失行為。3、行為人是已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4、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過失。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的成立條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