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免責條款,在合同中也常會規(guī)定免責條款,通過免責條款來免除某一方的責任,出現損害時就可以不賠償,就免責聲明有用嗎、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有什么、什么是責任免除,以下由小編為您一一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免責聲明有用嗎
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約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來合同責任的條款。
一般來說,當事人經過充分協(xié)商確定的免責條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的,免責條款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法律才承認免責條款的效力,否則就沒有合同自由可言。但是對于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免責條款,法律也是應當禁止的,否則不但將造成免責條款的濫用,而且還會嚴重損害一方當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護正常的合同交易。
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有什么
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約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來合同責任的條款。
一般來說,當事人經過充分協(xié)商確定的免責條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的,免責條款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法律才承認免責條款的效力,否則就沒有合同自由可言。但是對于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免責條款,法律也是應當禁止的,否則不但將造成免責條款的濫用,而且還會嚴重損害一方當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護正常的合同交易。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是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這兩種免責條款無效,是因為這種條款嚴重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如果允許這類條款的存在,有的當事人可能利用這種條款欺騙對方當事人,同時至少也是縱容了一方當事人故意不履行合同,任意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是與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完全相違背的。
三、什么是責任免除
責任免除又稱除外責任,指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保險人對某些風險造成的損失補償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責任免除在保險條款中還是很重要的,一些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往往只查看了保險責任而忽略了責任免除,忽視在一些情況下不能獲得賠付的情況常常會導致理賠糾紛發(fā)生。
責任免除大多采用列舉的方式,即在保險條款中明文列出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的范圍。從邏輯上講,責任免除中列舉的內容本屬于保險責任范圍,但從中予以剔除。
一般的保險責任中包括的事件很多,難以一一列盡,所以應先把保險責任規(guī)定,大多數事件是保險責任,只有一小部分事件不屬于保險責任,然后再把不屬于保險責任的那一小部分事件規(guī)定為責任免除,從中剔除。這樣一來,什么屬于保險責任,什么屬于責任免除,就十分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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