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的屬性是什么
現(xiàn)行《民法典》沒有居間合同,只有中介合同。中介合同的屬性是以促成委托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為目的、在合同關系中處于介紹人的地位。居間合同具有諾成性、雙務性和不要式性。居間合同的屬性是什么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條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