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局解決拖欠工資要多久才能解決
勞動局解決拖欠工資能解決的時間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根據(jù)《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二、拖欠工資怎樣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書寫好勞動仲裁申請書、按對方人數(shù)準備好申請書副本,并且依法收集好能證明本人主張的證據(jù)資料,之后在仲裁時效期間內及時申請勞動仲裁,請求仲裁機構予以裁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三、拖欠工資到勞動仲裁多久能要到錢
拖欠工資申請勞動仲裁的,勞動仲裁需45日內結案,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最理想的情形一個月內要到工資;用人單位人逾期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zhí)行。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