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全需要多長時間
辦理房屋保全需要的時間是:如果是緊急情況,法院要在四十八小時內就作出裁定;一般情況,法院在接受財產保全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作出裁定。具體的時間會由法院根據情況的緊急程度來決定。房屋保全需要多長時間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三條
仲裁過程中,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應當通過仲裁機構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書等相關材料。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駁回申請的,應當將裁定書送達當事人,并通知仲裁機構。
第四條
人民法院接受財產保全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擔保的,應當在提供擔保后五日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在五日內開始執(zhí)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