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決的罰金交給誰
刑事判決的罰金交給法院。罰金是一種財產刑,屬于刑罰的一種,在判決生效之后,罰金就應該予以繳納,如果實在因為家庭經濟困難可以適當減免或者分期繳納。刑事判決的罰金交給誰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fā)現被執(zhí)行人有可以執(zhí)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