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認定的一個多月還沒有下來是否合法
當事人申請工傷認定,一個多月后還沒出結果是合法的。對于受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申請,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而一般情況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的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申請工傷認定的一個多月還沒有下來是否合法的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