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與二房東簽租房合同
與二手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需要注意以下情況:
1.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情況;
2.租賃的期限,最長不要超過二手房東與大房東之間的合同期限;
3.租賃費的數額,以及給付的方式,時間;
4.合同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的支付;
5.合同的解除
二、二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有效嗎
二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符合下列條件的有效:
1.房屋租賃合同有效且尚未終止。
2.經出租人同意。
3.次承租人須符合法定的條件。次承租人必須完全符合法律關于承租人的主體資格要求,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對承租人主體資格有限制的,完全適用于次承租人。
4.房屋轉租合同的內容與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相適應。
三、租賃合同能否自動解除
民法典規(guī)定,若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解除條件的,解除條件達成時,合同就會自動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fā)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xù)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