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訂合同后主體變更怎么辦
簽訂合同后主體變更的解決方式是應當通知另一方。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二、簽訂合同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簽訂合同時有以下注意事項:
1.核實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對方為法人的,要到工商部門查詢工商資料,或實地考察,要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托;
2.盡量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
3.核實合同條款,確保合同條款與協商內容一致。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規(guī)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三、訂立合同的原則有哪些
訂立合同的原則主要包括:
1.平等原則;
2.自愿原則;
3.公平原則;
4.誠信原則;
5.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
6.綠色原則,即簽訂合同應遵循節(jié)約資源、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