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釋土地使用權含地下嗎
土地使用權包含地下部分,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如果沒有特別的規(guī)定和說明,土地登記包括登記土地平面的四至界限以及土地的上下立體空間,土地使用權就應當包括地表、地上和地下。反之,則需明確區(qū)分和標明土地地表使用權、地下使用權和地上使用權。如何解釋土地使用權含地下嗎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四十五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別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