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詐騙去立案需要帶什么材料
1.盡可能全面的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資料,有真的最好,是假的也要盡量提供,也許有線索在里面;相關證據:合同、交款票據、廣告承諾資料、產品說明、技術資料等等,和本案有關的盡量提供,尤其是能證明對方有欺騙行為的證據。原則上報案應該由受害人或舉報人親自到公安機關遞交材料,但如果標的較小,又不在一個地區(qū),親自報案不值得,也可以考慮委托當地親友報案,或者通過郵寄、電話等方式報案試試。為增加成功率,盡量聯絡同樣的受害人共同報案。
2.合同詐騙、網絡交易詐騙往往一單的被騙數額都不大,有的甚至一單不構成犯罪的最低標準,但是如果同時被騙的是很多人,則會構成犯罪。多人報案也能增加公安機關的重視程度,所以受害人在報案時盡量通過各種方式多聯系些受害人共同報案。而且如果多人共同報案,還可以推舉一兩個人或共同委托報案律師代理,共同承擔相應費用,成本也比較低;
3.正常來講,在針對經濟詐騙罪報案時應在報案材料里面描述清楚事情的經過和已有的證據材料,同時清晰表明所有的線索材料;但一份報案材料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案件是否能到得到辦案單位的受理與立案,特別是標的較大的案件,一般都會委托專業(yè)經濟犯罪報案律師代理撰寫報案材料及立案溝通部分。
二、詐騙罪立案金額是什么?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狀況,在前款規(guī)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qū)執(zhí)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三、詐騙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1.公安機關接受報案、控告、舉報、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審查期限一般情況下,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重大、復雜線索,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審查期限可延長至三十日。特別重大、復雜線索,經地(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審查期限可延長至六十日。
2.公安機關決定立案偵查以后,可視案情需要決定什么時間抓人,這沒有具體時間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案件立案偵查工作開始時,犯罪嫌疑人已經在看守所了。
3.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內轉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