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代為履行的條件有哪些
第三人代為履行的條件:1、須合同當事人的債權、債務關系合法存在,且債權人與債務人有第三人代為履行的口頭或書面約定;2、須有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為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承諾,應為明示的、書面的;3、須債權人的債權已屆履行期,且向第三人請求履行,而第三人的履行應是無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的條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二十四條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jù)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guī)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