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擬定設計目標及初步技術規(guī)范
包括:用途、工作方式、主要性能指標、使用環(huán)境等。
2.可行性分析
包括:資料的收集、市場前景預測、可行性分析、技術經濟性分析等。
3.初步設計(總體方案設計)
包括:總體結構方案、制定研制計劃、開發(fā)經費概算、開發(fā)風險分析等。
4.評價、評審
邀請有關專家按照“設計目標及技術規(guī)范要求”對總體設計方案進行評審,對設計結果做出評價,并提出改進意見。
5.建模(理論分析)
按照第4步驟的評審意見對初步設計結果做出修改后,進入理論分析階段。
6.詳細設計(樣機設計)
按集成化和模塊化設計理論,把系統(tǒng)化分成若干個功能模塊,明確各個模塊之間的接口任務。
7.詳細設計方案評價
通過以后進入下一步,通不過回到5或6步驟修改。
8.試制樣機
包括機械本體、執(zhí)行機構、動力驅動系統(tǒng)、能源系統(tǒng)、控制系統(tǒng)、傳感檢測系統(tǒng)的加工、裝配和調試。完成可以用于試驗和測試的產品樣機。
9.樣機試驗測試
10.技術評價、審定
通過:按審定意見對詳細設計結果做出修改,進入下一步驟,進行小批量試生產。如果通不過:按審定意見返回到第5-8步驟之間的某一步驟,重新進行設計。
11.小批量生產
12.試銷
13.批量生產
14.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