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解除是什么
勞動合同的解除,其含義是: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方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其他。勞動合同的解除是什么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