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是中歐國家,與周邊7個國家接壤,它是世界上的最著名的旅游地之一,這里除了有14處世界文化及自然遺產,還擁有風格迥異的城市風光。
波蘭與中國相距7千公里,雙邊經貿以國際空運為主。作為最便捷的國際運輸方式“國際快遞”,以速度著稱。
不同產品所對應不同運輸渠道。保健品為dhl、香港ems;電子產品、手機走dhl;服裝、鞋子服裝產品以歐洲dhl包稅渠道為主,7個工作日左右到門;食品,粉末,墨水走香港ems,6個工作日左右到門;汽車配件走dhl4-6個工作日,ups、fedex時效5-8個工作日;純電池走dhl(電池單個獨立包裝,外箱用紙箱,時效4-7個工作日)。
出口波蘭所需資料:
①商業(yè)發(fā)票(3份);②原產地證明書(2份);③衛(wèi)生檢疫證書和分析證書,用于食品和植物;④質量證書,用于家用電器、汽車、暖氣設備和電子產品。
波蘭海關清關規(guī)定:
1、寄往波蘭的包裹快件需要提供一式四份帶有發(fā)件公司抬頭的正本商業(yè)發(fā)票,且必須要有發(fā)件公司簽字及蓋章。出口到波蘭的快件,發(fā)票上對品名的申報一定要準確,否則清關會有延誤。
2、2011年10月6日起,波蘭限制成品的藥物入口。
波蘭禁止進口商品:
波蘭禁止進口有毒制品、廢棄物品、動物飼料、二沖程汽車、使用6年以上的舊轎車、使用10年以上的舊貨車、缺少生產日期和損壞嚴重的車輛禁止進入波蘭。
波蘭進口關稅政策:
根據波蘭2003年執(zhí)行的關稅政策,適用于wto成員國產品的關稅稅率大部在0~20%之間。其中,礦物原材料稅率0~9%;農產品0-160%(大部分為0-25%);冶金產品0-12%;紡織品、服裝9-18%;鞋9-17%;陶瓷玻璃制品9%;電子產品0~21%;自行車、摩托車9-15%;汽車35%;玩具12%;打火機12%;光學儀器0-18%。
增值稅(vat):波蘭進口商品和服務貿易的基本增值稅稅率為22%,對進口的某些兒童用品、保健儀器設備、農業(yè)生產原材料、建筑材料征收7%的增值稅,對未加工的農產品征收3%的增值稅。
2017年中國對波蘭出口的主要商品為機電產品、家具、玩具、雜項制品和紡織品及原料,自波蘭進口的主要商品是機電產品、賤金屬及制品和塑料、橡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