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離職后公司不發(fā)工資的,當事人可以在準備好相關證據材料之后去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之后應當按照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對于不簽勞動合同的行為是會受到相應的處罰的,還要對勞動者進行補償。
一、未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后公司不發(fā)工資怎么辦
首先證明存在勞動關系及拖欠工資的數額,證據包括:勞動合同、工資發(fā)放證明等。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工作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錄音等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對于惡意拖欠工資的行為,除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fā)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有了足夠的證據后可以先和老板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到勞動監(jiān)察大隊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十五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二、沒簽勞動合同自動離職有賠償嗎
1.沒簽書面勞動的合同雙倍工資差額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2.沒簽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因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沒有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沒有交社保的,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沒有繳社保、加班工資、年休假
公司違反法律規(guī)定,沒有繳納社保,未支付加班工資、未放年休假的,可在勞動仲裁時一并主張。
三、未簽勞動合同離職補償是什么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單位未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離職后可以要求補償。勞動者離職1年內,都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原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