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離婚具體需要公告幾次
根據法律規(guī)定,法院需要在公告離婚中,具體公告兩次,一次是公告送達起訴狀;一次是公告送達判決書。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呃逆沒有住所的當事人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三個月,即視為送達。公告離婚具體需要公告幾次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jié)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